【劏房租務管制】劏房租管研究報告出爐 倡業主續租不得加租逾15%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31 15:16

最後更新: 2021/04/01 00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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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劏房」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(馮漢柱攝)

全港約有10萬間劏房,有意見認為住戶居住環境差,又要承擔高昂租金。由政府成立的「劏房」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,今日(31日)向政府提交報告,其中建議引入載有強制性條款的「標準租約」,租期固定兩年,期間租金不能上調;租客有權續租一次,即租住權為期4年。

根據標準租約,建議對續租租金進行規管,業主續租不得加租逾15%,或高過差估署公布的私樓租金指數,以較低者為準。一旦私樓租金指數是負數,業主就需要按相應幅度減租。

工作小組委聘的經濟學者認為,考慮到房屋是必需品,弱勢社群在私人租務市場的選擇,幾乎就只有劏房,認為劏房在價格方面沒有彈性可言。由於劏房市場有欠完善,劏房實施租金管制,並不違反自由市場原則。

經濟學者也預期,除非管制幅度很大,否則租金管制不會即時令劏房供應減少,因為把劏房還原性普通單位的成本不菲。

「劏房」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於去年4月成立,負責就本地劏房情況向政府提交報告;並提出意見,應否於本港實施劏房租務管制。

被問到有建議認為要設立「起始租金」,小組主席梁永祥回應指,制定客觀公平的「起始租金」不太可行,因涉及高昂行政費及行政負擔,以及有可能引發大量業主與租客糾紛。此外,現時沒有足夠數據,加上有其他法律爭議。他續指,是次小組提出的建議是以「先易後難」的方式,讓基層在較短時間得到保障,同時希望業主及租戶有秩序地租用劏房及不涉及剝削;又認為若做好研究,仍需要最少2、3年才能做到。

而就立法時間表及罰則,梁永祥回應指報告只是流程的第一步,交報告後需由政府考慮是否全部接受或部分接受,他很有信心政府會接納是次報告,「應該不會有很大問題」;第二步將會交由律政司撰寫相關法例,認為撰寫過程需時及需要尊重專業人士意見,明白到當中或涉及改動;而第三步就是在立法會,過程有可能有所增減。他強調,政府及立法會非常支持小組工作,認為可以很快通過。另就罰則問題,梁永祥強調小組建議有罰則,但罰則詳情及工作須由律政司處理及與現時法例作出平衡。

被問到引入租務管制,是否已平衡業主和租客利益,達至雙方公平,梁永祥認為措施對業主而言不是太問題,「做得劏房生意應該對管制措施不太反對,只是不願意與租客簽租約、亂加水電費及不訂明租期的不良業主才會擔心一連串的措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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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吳卓峰、曾卓鋒